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将拥有的对邯郸市峰峰恒兴活性白灰有限公司债权委托河北省拍卖总行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开拍卖并成交,2019年12月27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韩波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清单所列债权依法转让给了韩波。
现将上述债权转让事项以此公告通知上述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请上述债务人、担保人从债权转让之日起向韩波履行偿还债务、担保责任的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韩波
2020年3月27日
基准日:2019年8月2日
债务人 原贷款银行 贷款本金 利息 保证人名称 对应借款合同号
(元) (元)
邯郸市峰峰华夏银行股份 20000000 11677230.29 武安市永诚铸业 SJZ0510120140057《流
恒兴活性白有限公司建设 有限责任公司、动资金借款合同》、
灰有限公司南大街支行 邯郸市峰峰鹏通SJZ0510120140061《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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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许晓勇、
许晓强、柴用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