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绿色低碳导刊

公告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财政厅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宜的通知>》(冀机编办〔2019〕119号),不再保留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河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河北省财政监督检查局。我厅现已成立清算组对上述4个单位进行清算,拟于清算结束后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我厅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再受理。特此公告。

河北省财政厅

2020年3月23日

2020-03-27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61280.html 1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