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康义涵)记者从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了解到,经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9-2020法定供热期截止后,石家庄市暂定再延长供热7至10天。此次延长供热期是石家庄市根据供热气象会商结果,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居家防疫的需要。延长供热期间,不再向居民热用户另外收取热费。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要求各区、各企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善始善终,绝不允许人为降低供热标准,出现供暖不达标、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健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