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债权催收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对下列各借款人及担保人的逾期债务进行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罚息、复利),各担保人立即履行担保义务,其他具有赔付、赔偿义务的主体立即履行赔付、赔偿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拥有的下列债权受让自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及其下属机构,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7年2月21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未清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债权本金和利息金额,基准日后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已经清偿的本金、利息据实扣减,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应予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其他应付款项等按照合同约定、司法裁判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继续计算。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0年3月5日

公告清单

借款人(债务人)名称 本金(单位:元) 利息(单位:元)担保人

借款人(债务人)名称 本金(单位:元) 利息(单位:元)担保人

2020-03-05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59855.html 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债权催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