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我省五部门联合发文,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

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50%予以贴息

本报讯(记者赵晓慧 通讯员何菲 王皓)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根据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省财政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审计厅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强化资金支持,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和财政贴息。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企业名单由各市发改、工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申报,省发改、工信部门负责汇总上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最终确定。二是人民银行向9家全国性银行发放专项再贷款,由其向全国性名单内的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优惠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基点。三是财政部门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获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按其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在目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水平上,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申报贴息资金的企业需在5月10日前,向本级财政部门提供贷款合同、银行流水明细等申报材料。市县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省属企业直接向省财政厅申请贴息,省财政厅汇总全省贴息申请并报送财政部。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落细落实政策措施,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各环节有机衔接,高效运转,确保资金第一时间到位。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财政部门要帮助企业及时申请贴息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加大对贴息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支持落实到位,专款专用。同时,联合其他部门加强对贴息资金安排的监管和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的审计监督,确保优惠资金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2020-02-15 我省五部门联合发文,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58908.html 1 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50%予以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