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赵云)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案管工作新思路,提出案管独立评查理念,围绕随办随查、随结随查,首创“三位一体”动态评查新模式,以“1+1+3”动态人员配置为基础,切实把案管独立评查理念落到实处,实现了案管部门独立评查和案件质量、评查能力双提升。
“三位一体”动态评查模式是将案件质量评查分解到办案过程中去,以流程监控为手段开展日常评查,以办案环节变化为关口开展节点评查,以规范办案为重点开展结后评查,从而将日常评查、节点评查、结后评查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贯穿案件办理始终的评查模式。
“1+1+3”动态人员配置即3人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其中,1人负责日常评查,主要是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现及纠正,1人负责节点评查,主要是对批捕、审查起诉、退查、起诉等案件节点变更时的文书制作、办案程序、实体认定进行评查,并对日常评查中提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进行复核,1人专门负责上述2人协助开展结后案卷评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