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会民生

深化乡镇街道改革和基层综合执法改革 积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上接第一版)

王东峰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乡镇街道改革和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乡镇街道改革和基层综合执法改革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坚持精简协同高效设置机构,科学合理确定乡镇街道职责。要全面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乡镇和街道改革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着力精简机构,切实转变职能,按照机构设置与基层治理体系相匹配的要求,探索建立党建引领、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综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要坚持综合执法基本全覆盖,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要组建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依规赋予执法权限,列出职责清单,明确执法边界,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要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枚印章管审批”。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大力建设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把该放的坚决下放,该管的管住管好,该服务的服务到位,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创新和完善县级综合执法及社区农村基层治理体系。要在县级层面整合执法资源,探索组建县级综合执法队伍,实行县、乡执法队伍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和上下联动。要健全农村基层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服务站、合作社、保洁队协调联动的农村组织体系和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楼门长、服务站、物业企业协调联动的城市社区组织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要将深化乡镇街道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严格落实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责任,强化督查检查和考核问责,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切实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省领导梁田庚、高志立参加调研检查。

2019-11-29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55032.html 1 深化乡镇街道改革和基层综合执法改革 积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