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韩洁)记者26日从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获悉,为支持筹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及其测试赛,相关实体、企业和个人收入将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自公布之日实施。
对国际奥委会相关实体中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与北京冬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奥林匹克转播服务公司、奥林匹克频道服务公司、国际奥委会电视与市场开发服务公司、奥林匹克文化与遗产基金、官方计时公司取得的与北京冬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国际赞助计划、全球供应计划、全球特许计划的赞助商、供应商、特许商及其分包商根据协议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提供指定货物或服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对国际奥委会相关实体与北京冬奥组委签订的各类合同,免征国际奥委会相关实体应缴纳的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