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生态环境分局实行“三个落实”加大信访工作力度。落实服务到位,处理环境信访案件,按照“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积极调查处理,确保环境信访案件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落实责任追究,对工作人员拒不接待上访群众,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落实情况调度,定期进行信访调度,做好信访排查工作,并积极解决遗留案件。
(徐志明 靳晓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