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拥有对石家庄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的不良金融债权,截至2019年6月23日,债权总额为2,915,287,781.95元,其中:本金2,871,188,379.52元,利息44,099,402.43元,债务人、担保人主要位于石家庄、邯郸等地区,具体债权情况及担保情况见附表。拟对上述债权以打包、单包、组包等多种方式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或者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提示,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二十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请投资者登录华融网站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吴先生、于女士、文先生
电话:0311-89291738、8929178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薛女士,0311-89291718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19年11月20日
附表:
序号 债务人名称原贷款银行 贷款本金(元) 担保人名称担保物
1 石家庄勒泰房地产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80,000,000.00石家庄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龙飞 石家庄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9号勒泰中心,建
开发有限公司 筑面积为14559.88平米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2 石家庄勒泰房地产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东1,390,000,000.00 石家庄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勒泰物业服务有 1、石家庄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9号勒泰中心,
开发有限公司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东限公司(原石家庄勒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杨龙飞 建筑面积为100894.53平米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
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保;2、勒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原石家庄勒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位于石家
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9号勒泰中心、建筑面积共计100894.53平方米的房产的所有销售
收入及/或租金收益及/或物业管理收入及其他收益合同(如有)下的收入或应收款项或应
收收益提供质押担保。
3 勒泰集团有限公司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USD39,605,733.66杨龙飞 杨龙飞以其持有的勒泰集团有限公司(原勒泰商业地产有限公司)于香港交易所的价值
(原勒泰商业地产(RMB271,188,379.52) 50000万港币的可转换证券提供质押担保。
有限公司)
4 邯郸勒泰城投房地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东1,130,000,000.00邯郸勒泰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勒泰房 1、邯郸勒泰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93号串
产开发有限公司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勒泰集团有限公司(原勒泰商 城街文化旅游步行街1号楼、2号楼、3号楼、5号楼、8号楼、地下负一层、地下负二层在建
业地产有限公司)、杨龙飞 房产及相应土地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上述在建房产共计1042套,建筑面积约为280679.59平米,
建设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92674.15平米)提供抵押担保;2、邯郸勒泰城投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位于邯郸市人民路以北,丛台路以南,陵西街以东,丛台公园以西的“串城街”南
区1、2期,北区1、2期的经营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租金、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权益提供质
押担保;3、石家庄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9号
勒泰中心,建筑面积为93865.5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提供二顺位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