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正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与李煌(身份证号码:130106198610300019)签订的不良贷款债权转让协议,河北正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依法享有的下列债务人的借款合同(借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李煌,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请相关债务人及担保人立即向李煌履行还款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债务人、担保人和李煌自行承担,河北正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