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李辉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李辉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李辉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COAMC冀-2019-A-15-00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以下债权,已依法转让给李辉,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还款协议、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给李辉。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特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并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李辉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李辉

2019年10月8日

债权买受人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17333503333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姜各庄镇李营村100号

债权转让表

计息截至日为2019年6月20日

单位:元、美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本金 利息 抵押人名称 抵押合同编号 原贷款银行

1 北戴河星源电1500000(人民币) 北戴河星源电中国银行秦皇岛分行北戴

子有限公司子有限公司河办事处

2 北戴河星源电三字9211012840000(人民币)3064771.31(人民币)北戴河星源电 三抵字921101 中国银行秦皇岛分行北戴

子有限公司子有限公司 河办事处

3 北戴河星源电92120180000(美元)26360.87(美元)北戴河星源电中国银行秦皇岛分行北戴

子有限公司子有限公司河办事处

注:最终数据以实际交接文件记载为准。

2019-10-09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51729.html 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李辉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