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唐山东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唐山东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唐山东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唐山东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唐山东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唐山东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联系电话:李先生,0311-88611305唐山东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肖先生,1390315331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唐山东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9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债权余额(截至2019年7月31日) 抵押、担保情况 合同号

本金余额 利息合计

1 唐山金方圆骨质瓷制造有限公司9919945.74 1923798.8711843744.61 唐山新明瑞纸制品有限公司、常刚、李如芬、宋海伯、陈建新、熊艳芝;唐山冀-06-SME-2016-151借、冀-06-SME-2016-151保1、

金方圆骨质瓷制造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李淑贤名下面积35.58㎡房产冀-06-SME-2016-151保2、冀-06-SME-2016-151保3

冀-06-SME-2016-151保4、冀-06-SME-2016-151抵1

冀-06-SME-2016-151抵2

2 唐山市东方高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2480081.39 850244.983330326.37 唐山汇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吕贺仓、马秀民、玉田县东大冶金热工原件有限冀-06-SME-2014-233、冀-06-SME-2014-233(补)

公司、吕玉华/蔡连柱名下77.4平方米住宅、吕贺仓/马秀民132.08名下住宅冀-06-SME-2016-023(保1)冀-06-SME-2016-023(保2)

冀-06-SME-2016-023(保3)冀-06-SME-2016-023(抵1)

冀-06-SME-2016-023(抵2)

3 迁安市助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4934491.22 2766053.047700544.26 迁安市顺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迁安市助信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王清宝、冀-06-SME-2015-080《授信额度协议》、冀-06-SME-2015-080

刘艳君、孟祥董、陈凤莲名下134.09平米个人房产(房产证号迁安市房权证(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冀-06-SME-2015-080(承-2)《商业

迁安镇字第O200601952号,土地使用证号码为迁国用(2006)第061860号)汇票承兑协议》、冀-06-SME-2015-080(保1)《最高额保证合

同》、冀-06-SME-2015-080(保2)《最高额保证合同》、

冀-06-SME-2015-080(保3)《最高额保证合同》、

冀-06-SME-2015-080(抵)《最高额抵押合同》

4 迁西县鸿峰精选有限公司2339999 1205210.843545209.84 郭志业、叶秀双、王卫勇、王春环,高小军、付秀清名下376.32平方米房产、冀-06-SME-2013-149、冀-06-SME-2013-149(保1)、

163.8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冀-06-SME-2013-149(保2)、冀-06-SME-2013-149(抵)

5 唐山汇邦食品有限公司5000000 1256364.286256364.28 唐山海能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叶凤奇、付金艳、唐山汇邦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冀-06-SME-2016-045,冀-06-SME-2016-045(保1)。

23套机器设备冀-06-SME-2016-045(保2)。冀-06-SME-2016-045(抵)

6 唐山兴元印刷包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000000 1313650.36313650.3 唐山汇凯印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建忠、李秀娟、唐山兴元印刷包装机械制冀-06-SME-2016-088。冀-06-SME-2016-088(保1)、

造有限公司名下3台机器设备冀-06-SME-2016-088(保2)、冀-06-SME-2016-088(抵)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9年7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唐山东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及/或下属分/支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2019-10-09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51727.html 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唐山东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