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含相关下属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特此公告。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9年5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19年9月25日
序号 借款人名称贷款行 贷款本金余额 币种 借款合同号 担保人名称
1 邯郸市腾易房地产邯郸人民 166,676,600.00 人民币 人民路支行房开1301号 邯郸市腾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路支行 36,890,000.00 人民路支行房开1401号 武芳芳、贾精卫、梁丽娟、张玥、
49,000,000.00 人民路支行房开1402号 王清凯、李要宾、郭利伟、王筠
31,000,000.00 人民路支行房开1403号
18,070,914.15 人民路支行房开1501号
2 邯郸市海纳经贸有 邯郸保障 7,036,001.37 人民币 保障支行商流1521号/ 河北晨兆担保有限公司、张刚强、
限公司 支行 保障支行协议1613号 李桂花、陈通、马静3 邯郸市瑞义机械设邯郸保障 7,713,442.44 人民币 保障支行商流1601号 河北晨兆担保有限公司、王剑、
备有限公司 支行 郭英、孙雯、郭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