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竞文 张千)近日,记者从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9年1月1日起,衡水市再次全面调整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的平均调增幅度为10.8%,农村低保标准的平均调增幅度为13.1%。
据了解,在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同时,衡水还对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提高。截至6月底,衡水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8079人,农村低保对象45534人,各县市区均已按照新标准补发落实到位。调整后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人均补差均可达到全省中游以上水平,其中,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人均补差分别达到7993元/年、4848元/年;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人均补差分别达到4792元/年、3024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