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代姣)8月20日,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我省成品油价格的公告》,自2019年8月20日24时起,降低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92号汽油每升6.53元,每升下调0.17元;95号汽油每升6.90元,每升下调0.18元。
调整后的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降低210元、205元,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为每吨7385元和6410元。乙醇汽油价格按同标号汽油(ⅥA)价格执行, 普通柴油价格按照同标号车用柴油(Ⅵ)价格执行,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根据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冀价经费〔2012〕11号)规定,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为0.012 元/人公里。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