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东岭 马飞跃)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绕建设京津冀第一生态经济大县定位,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加快改善河湖水质为核心,建立健全河长制。
强化担当意识,抓好水生态保护。大力推进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把全面实行河长制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创新水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河长主抓、上下协同、部门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实施“点穴”式监督,着力开展污染源治理。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等活动。坚持以源头治理为核心,从根本上解决水源污染问题,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统筹、水域水量水质并重、预防保护治理齐抓,实行系统共治。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建立污染源监控平台。加强河流水质监测,对沿河工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污染较大的企业实施强制关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林政资源管理,全面启动了封山禁牧工作。对沿河湿地实行跟踪监测,做好湿地修复和保护工作。实施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和河湖清理攻坚行动,清理存量垃圾。对河湖“双违”现象依法清除,确保岸线安全。
坚持标本兼治,扎实开展水生态修复。重点推进水源涵养功能区、河流源头区的河湖水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生态项目建设。加强重点水库周边生态修复。开展河流生态治理。对水质超标、河道底泥、水体失去自净能力的河段进行清淤、清障;在河道内恢复绿色水生植物,提升河流水体自净能力。严格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编制围场水功能区划,严格控制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到2020年,全县年用水总量控制在0.9853亿立方米以内,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