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公告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曾用名张家口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签署的《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

特此公告。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9年4月9日24时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19年7月19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经营行客户名称借款合同号 本金余额 担保人名称(全称)担保合同号1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河北鑫源龙骨建 52011700002661 19,999,759.63 霸州市天利制管有限公司、霸52011700002661

司廊坊广阳支行材有限公司 州市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河北鑫源龙骨建材有限公

司、曹荣珍、李宝树、杨喜明

2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河北汇瀛建筑材52151700000089 37,000,000.00 霸州市三利实业有限公司、霸52151700000089

司霸州支行料有限公司 州市胜芳志兴制管有限公司、

霸州市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宋立明、宋力争、薛志生、

杨志刚

3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霸州市天承金属52151800000099 24,000,000.00 河北会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52151800000099B01;

司霸州支行制品有限公司 王永胜、付开立、杨红旭、52151800000099B02;

杨喜明、霸州市胜芳万路建材52151800000099B03;

有限公司52151800000099B04;

52151800000099B05;

52151800000099B06

2019-07-19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47182.html 1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