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会民生

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小学每生每年补助500元、初中每生每年补助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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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晓明)7月1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学生资助政策媒体吹风会获悉,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2019年我省继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推出三项新举措。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要有生活补助了

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即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

从2019年起扩大高等职业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名额,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从2019年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即由3%提高到3.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同时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从2019年起,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出台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2019年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将建档立卡、最低生活保障等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将低收入家庭、非贫困低收入户、非持续稳定脱贫户等困难家庭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对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家庭经济状况和学生消费情况,通过学校家访、日常了解等有效方式,在国家规定的资助比例内由学校合理评议确定,按规定分档予以资助。高校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由高校根据学生在校日常生活、消费情况自行认定,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019-07-19 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小学每生每年补助500元、初中每生每年补助625元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47122.html 1 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