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会民生

我省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提醒

本报讯(记者张青果)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今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省公安厅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工信、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登记使用管理。

省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一定先跟销售商确认,要购买的新车是否符合新国标的要求:一要查看有关资料,产品应当取得CCC认证;二要具有脚踏骑行能力;三要具有电驱动和电助动功能。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四要查看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是否小于或等于55公斤。不要购买非法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

2019-05-28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43059.html 1 我省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