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桂云 张少谦)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委办通知要求,省安委办在全省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省安委办成立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消防总队,负责指导各设区(市)以及各行业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有关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明确各设区(市)政府是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是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各市级安委会组织检查验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推广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本次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10类场所,包括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
重点检查9类突出问题: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据悉,消防部门将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强化执法检查,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对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组织调查,依法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