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法制河北

有黑必有伞 “扫黑”必“打伞”

□马涤明

自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一批隐藏在政法系统中的“保护伞”纷纷落马。本应是捍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铁拳头”,却在金钱与利益的诱惑下,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这些阻挠查处的幕后黑手,罔顾党纪国法,助纣为虐、肆意妄为,必须彻底清除、绝不姑息。

有黑必有伞,是常识,后面没伞,黑恶势力恐怕一天都生存不下去。即便成员众多、强悍的黑势力团伙,一般来说,只要投入一两个大队建制的警力,就完全可以将其除掉。黑恶势力不同于藏在暗处的恐怖组织,而都是公开作恶。比如,哪个地方有几伙“社会人”、“大哥”是谁,分别垄断哪些地段、哪些行业,当地老百姓都知道,说有关部门不清楚,绝不合理。而正因为有关部门、一些执法者假装“不清楚”,黑恶势力才可能公开作恶并一步步做大。

这个语境下,“隐藏在政法系统中的保护伞”成为这一轮扫黑除恶斗争的关键词,矛头指向十分精准。而这对于某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认识不到位等问题,应该是一种提醒:不论是“扫黑”,还是“打伞”,都应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落实中央政策精神,避免跑偏。

此前曾有报道,山东某县的“扫黑除恶打伞”斗争中,查获的保护伞中有县人民医院院长,罪名是,其在2015年担任医院病房楼项目基建组组长期间,明知吴某某黑恶势力采用寻衅滋事等方式逼迫原中标公司退出工程建设、意欲承揽该工程的情况下,仍与原中标公司签订背离施工合同实质内容的虚假协议,由吴某某实际建设,纵容其抢夺工程。有网友质疑,一个医院院长,拿什么保护黑恶势力?如此“深挖保护伞”,是不是有些跑偏?

此外,一些恶势力之所以敢于经营高利贷业务,靠的就是暴力催债,底气是有“伞”罩着。少数公安干警关闭群众举报的“前门”,却打开了为犯罪分子开脱的“后门”。这种做法还被隐藏在法院系统的“保护伞”们一再复制。

现实中,老百姓见惯了报警无效,而恶势力有恃无恐,甚至被抓一段时间后就会放出来的情况。遗憾的是,一些恶势力被铲除后,那些给恶势力“开后门”、给百姓“关前门”的执法者,往往少有见光。

这一轮扫黑风暴,民众的反响之所以与以往不同,除了扫黑斗争的广度更大,更因为,斗争的深度前所未有,“打伞”问题被置于跟扫黑同等重要的位次。而公众舆论则热切期待,能够再挖出更多更深的“伞”,特别是那些阻挠查处恶势力、阻挠挖伞的幕后黑手。

说到底,“扫黑”与“打伞”属于同一项工程的两个部分,扫除多少黑恶势力,就应有相应的保护伞到案。只有深挖出恶势力后面的保护伞,才可能彻底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

2019-05-15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42085.html 1 有黑必有伞 “扫黑”必“打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