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区域廊坊

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 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廊坊剑指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销售

本报讯(记者祝雪娟)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3月11日起,廊坊市开展了打击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销售行为专项行动。

据了解,专项行动开始以来,该市共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720家。其中,商品房代理机构86家(54个项目)、二手房中介机构634家,检查中发现176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种问题,对当场能改正的全部予以改正,对74家机构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对30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行政处罚2家,正在立案中1家,移交公安机关6家,查获假公章41枚,撤销房地产经纪备案手续2家,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22家房地产经纪公司或组织进行了清退,并在媒体曝光,禁止其在廊坊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据介绍,此次房地产经纪机构主要被检查出以下六方面问题。一是未取得经营地营业执照或备案证,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其以外埠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及当地新成立的经纪机构为主,约占机构总量的10%。二是向购房人收取房款以外的所谓的“电商费”“团购费”“咨询服务费”等,主要存在于商品房销售采取代理销售模式的项目中,商品房代理机构将应向开发企业收取的代理费转为向购房人收取,且不出具正式发票。三是虚假宣传、虚假折扣,误导购房人,通过宣传单页、讲解词等方式,宣传项目周边未确定的规划、未实施建设的配套误导消费者,以预先提高虚假售价再进行折扣的方式,形成虚假的购房优惠。四是商品房代理机构会同开发企业以私下签订买卖合同方式,违反限购政策规定向外地人售房,主要存在于县(市)级商品房项目。五是通过排卡蓄客、以集中开盘方式,或分批次推出可售房源方式,人为制造抢房假象,以及在微信朋友圈、经纪人群体中传播限购即将解除或借北京城市副中心进驻、城际铁路建设等话题进行炒作。六是二手房经纪机构发布的出售房源未经业主书面委托且业务台账均未设立,相关公示内容未公开到位,从事经纪业务的人员多数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

2019-04-10 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 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39177.html 1 廊坊剑指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