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嘉实龙昇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安排,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黑龙江省嘉实龙昇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黑龙江省嘉实龙昇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黑龙江省嘉实龙昇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产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嘉实龙昇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1日
序号 借款人名称主要担 起始日 到期日 合同编号
保方式
序号 借款人名称主要担 起始日 到期日 合同编号
保方式
1 鼎晟华泰实业有限公司抵押2016/08/092018/07/22廊银(新华公)借字(2016)第(0011)号
2 鼎晟华泰实业有限公司抵押2016/8/122018/7/22廊银(新华公)借字(2016)第(0011)号
3 鼎晟华泰实业有限公司抵押2017/9/82018/7/22廊银(新华公)借字(2016)第(0011)号
4 三河市天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抵押2016/12/152017/12/12廊银(燕郊公)借字(2016)第310号
5 三河市天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抵押2017/1/132018/1/9廊银(燕郊公)借字(2017)第002号
6 三河市天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抵押2016/10/192017/10/12廊银(燕郊公)借字(2016)第259号
7 三河市天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抵押2016/10/192017/10/6廊银(燕郊公)借字(2016)第2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