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不良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安国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9日将以下3笔不良债权转让给张志(身份证号码:132440198110225017),自转让之日起,借款人应向张志履行还款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借款人和张志自行承担,安国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