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德明)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到2020年,省直至少建设2家互联网医院,每个设区的市至少建设1家互联网医院,鼓励民营医院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
我省将通过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加强“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推动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与协同共享、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等10项任务来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互联网+”医疗服务是10项任务中的重点之一。为此,我省将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医疗机构可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允许注册或者备案的执业医师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允许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所有在线开具的诊断和处方须有医师电子签名,并建立患者电子病历。到2020年,省直至少建设2家互联网医院,每个设区的市至少建设1家互联网医院,鼓励民营医院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依托各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互联网医院监管系统,接入所有互联网医院,实现统一监管。
同时,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建设省、市、县三级远程医疗综合管理和运营监管系统,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省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并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断延伸,逐步建立功能完善、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以县域医共体为依托,在县域内积极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服务模式。支持和鼓励专科联盟依托全省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建立远程专科诊断中心。推进中医远程医疗服务。到2020年,全省62个贫困县实现远程医疗全覆盖,其中深度贫困县要提前实现。鼓励医疗机构探索以医学影像大数据为基础的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提升远程医疗诊治精准性。
此外,推进移动医疗应用方面,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实现为居民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信息化基础较好的医疗机构可以利用健康物联网设备、可穿戴设备获取生命体征数据,开展移动护理、生命体征在线监测、家庭监测等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
我省将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与行业监管机制、建立沟通机制与联席会议机制、完善多元化投资和人才培养机制来保障10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