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公告

晋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晋国土资[2018]05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晋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晋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18]01、04、31、35-4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公开出让地块采取公开出让,按照出让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1、拍卖:[2018]01号地

2018年12月04日 —12月24日,申请人到晋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2、挂牌:[2018]04、31、35-43号地

2018年12月10日-12月29日,申请人到晋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六、1、拍卖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12:00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申请人应于2018年12月24日16:00时之前,到晋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申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文件的,并经审查,完全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8年12月24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2、挂牌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12:00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申请人应于2018年12月29日16:00时之前,到晋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申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文件的,并经审查,完全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8年12月30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10:00时;

2、挂牌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9:00时至2019年01月04日10:00时。

地点为晋州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8楼会议室(健康街36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晋州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8楼会议室(健康街36号)

联系电话:13931193116

联系人:尹女士

[2018]01、04、31、35-43号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晋州市收费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 账号:100147812097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 账号:50305001040036980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 账号:0402024419300147028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 账号:13001617508050502816

开户银行:晋州市邮政储蓄银行 账号:100375508290016617

开户银行:河北晋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25210122000095840

九、拍卖:2018-01号地委托河北省泽融拍卖有限公司,河北利友拍卖有限公司,河北万源拍卖有限公司;

挂牌:2018-04、31、35-43号地委托河北金辉拍卖有限公司。

晋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4日

土地面积 (平方米)

按不低于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比例配建保障房,建成后无偿交付政府。应配建一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620平方米且用地面积不少于2520平方米的幼儿园。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绿地率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

[2018]01号 教育路以南,学府街以西47262 居住用地 ≥1.0、≤2.5 ≤26% ≥35%70 18856.74 18856.74

[2018]04号 东一环以西,中兴路以北 13324.05 商业用地 ≤2.0 ≤50% ≥20%40 2276.26 2276.26

[2018]31号 通达路以南 13463.83 工业用地 ≥0.8、≤2.0 ≥30%、 ≤60% ≤20%50 411.48 411.48

[2018]35号 育英路以南,联纺街以西 2151.59 工业用地 ≥1.0、≤2.0 ≥40%、 ≤60% ≤20%50 73.87 73.87

[2018]36号 纬二路以南,经六街以东 2866.25 工业用地 ≥1.0、≤2.0≥40% ≤20%50 82.26 82.26

[2018]37号 纬二路以南,纺织路以北,

经六街以东 2142.56 工业用地 ≥1.0、≤2.0≥40% ≤20%50 61.41 61.41

[2018]38号 纬二路以南,纺织路以北,

经六街以东 2631.22 工业用地 ≥1.0、≤2.0≥40% ≤20%50 74.26 74.26

[2018]39号 纬二路以南,纺织路以北,

经六街以东 1603.79 工业用地 ≥1.0、≤2.0≥40% ≤20%50 45.31 45.31

[2018]40号 纬二路以南,经六街以东 12216.31 工业用地 ≥1.0、≤2.0 ≥30%、 ≤60% ≤20%50 344.42 344.42

[2018]41号 西环街以西,紫城路以南 21427.99 工业用地 ≥1.0、≤2.0 ≥30%、 ≤60% ≤20%50 684.59 684.59

[2018]42号 西环街以西,紫城路以南 17947.15 工业用地 ≥1.0、≤2.0 ≥30%、 ≤60% ≤20%50 573.4 573.4

[2018]43号 紫城路以南,新华街以东,

规划路以西 24090.7 工业用地 ≤0.8 ≤30% ≥25%50 778.1 778.1

注:1、具体规划要求以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等为准。 2、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晋州市国土资源局书面报告。 3、规划条件确定的有教育设施配建要求的地块,竞得人应按照规划条件确定的教育设施安排情况和建设要求无偿配建教育设施,并应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90日内无偿移交政府。

2018-12-04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30684.html 1 晋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晋国土资[2018]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