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3月1日,在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婴儿安全岛内捡拾一女婴。
2、2014年12月27日,在石家庄市救助站门口捡拾一男婴。
3、2014年7月6日,在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婴儿安全岛内捡拾一女婴。
请以上弃婴的生身父母或监护人于登报之日起两个月内前来认领,否则收养登记机关将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桥西区民政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