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若琳)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就学,日前,衡水市冀州区印发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按照每生2500元的标准,对当年在该区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具有本地户籍的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一次性财政救助。
经审查和户籍所在村公示无误后,共有8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救助条件。日前,22.71万元经济困难学生一次性救助金已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