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区域沧州

沧州出台 《标准化资助办法》

本报讯(通讯员张肖微)近日,沧州市政府出台《标准化资助办法》,对符合规定范围、期限内取得的标准化工作项目成果给予资助。《办法》规定,设立国际、全国、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承担秘书处工作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资助;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和市级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资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分别资助10万元、6万元、3万元;承担国家、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单位,分别资助20万元、15万元、10万元;承担其他各类国家、省、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分别资助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企业产品标准直接“采标”的企业,每项资助2万元,对产“采标”的企业,每项资助1万元。

2018-08-18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22733.html 1 沧州出台 《标准化资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