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公告

声 明

根据《石家庄市城中村改造政策》,以下8户已与我村签订《土贤庄村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发放了安置补偿款等费用,按照协议规定,我村将以下8户的宅基地依法收回。现该8户未将宅基地证按规定时间交回,特此登报声明注销。

8户名单如下:(见附表)

土贤庄社区居委会

2018年8月14日

2018-08-16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22514.html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