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会民生

事关你我!看财税专家如何解读个税改革

□记者 赵晓慧

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征集意见。根据草案,个税起征点将提高,并首次增加了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附加扣除。对于这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我省财税专家们怎么看?

个税起征点调整 为未来物价上涨留有余地

《草案》提出,拟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说的起征点,从现行的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对此,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崔凤彩表示,起征点调至5000元,既保障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又为未来物价上涨留有一定余地。

“据统计,2017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037元/月,按照平均每个就业者负担约1.9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约为3900元/月。”崔凤彩称,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不仅可以覆盖当前的基本消费支出平均水平,还留有一定差额。这个差额,既是基于对未来物价上涨的考量,也是《草案》前瞻性的体现。

对4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向综合税制迈出了第一步

与以往不同,起征点的变化并不是简单地将工资薪金收入的起征点提高,而是首次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将个人主要劳动性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年汇总计算纳税,实现了由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税制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的重大转变,标志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向综合税制迈出了第一步。”省社会科学院首席研究员、河北金融财税研究中心主任刘来福说。

据悉,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税制,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财产转让等11项收入分别征税,每项收入的税率和征收方式差异较大。刘来福说,将工资薪金等性质相似的劳动性所得放在一起征收,有利于衡量个体收入差距,更好地发挥个税调节收入的作用。

中低收入群体获益最多 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

据介绍,目前我国4项劳动性所得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口(即纳税面)的比例约为44%,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后,这个比例将降低为15%。

“最大的受益群体应该是中低收入者。比如,以前每月挣4500元时候,扣除35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还要缴纳30元的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后,月工资4500元的人群就不用再缴纳个税了。这就是最大的福利。”崔凤彩说。

根据《中国工薪阶层信贷发展报告》,全国工薪阶层人口数约两亿,七成工薪阶层年均工资性收入超过3万元,均值为5.7万元,而此次个税起征点调整为年收入6万元,超过一半的工薪阶层将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惠及上亿人。可见,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实实在在地增加了公民的福利,尤其是收入相对较低的工薪阶层。

增加专项附加扣除 有利于税负的公平合理

这次个税改革在继续执行现行的专项扣除项目的同时,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民众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使个税的实际负担更合理。

“之前只有个人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而其他生活成本支出并没有纳入,不能真正体现‘所得’的要义。”河北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王晓洁表示,专项附加扣除是一种叠加扣除,应该按照一定的限额或定额扣除,而不是按照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如果据实扣除的话,会出现新的税收不公。”

考虑到将来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情况,王晓洁建议,在确定征管配套措施时,要尽可能简化纳税人申报资料和流程,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交换,确保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准确性,使纳税人能够充分、便捷地享受政策红利。

2018-07-14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9787.html 1 事关你我!看财税专家如何解读个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