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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中小河流、小型水库、尾矿坝等薄弱环节实行加密巡查,一旦发现灾情、险情,必须果断决策、及时抢护、科学处置。对可能出现灾情的地区特别是灾害易发地区,各县乡政府要逐村逐户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低保、五保、优抚人员等困难群体的房屋安全隐患,坚决迅速组织转移并妥善安置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责任,细化完善措施,强化协调联动,形成防范应对工作合力。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时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的巡查和检修,督导在建施工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安监部门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因强降雨天气引发安全事故;水利部门做好水库泄洪、河道分洪等工作,确保堤防、水库安全;国土资源、民政部门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巡查和预警,及时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安置;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医疗卫生应急队伍,随时开展抢救伤员工作;教育部门加强学校放假期间的校舍管理和学生出行安全教育;农业、林业等部门指导农民加强对农作物、林果、牲畜、水产的防范;旅游部门组织监督各旅行社、宾馆、景区等单位做好暴雨灾害防御工作;商务部门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供求信息;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做好通信线路维护工作;供电、供水和供气等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对危险区域的设施、设备加强防护巡检,及时排除险情,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平稳有序。
通知强调,要加强应急保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应急队伍和应急通讯等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各类防汛应急队伍要迅速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灾情、险情第一时间出击抢险;要及时开展灾情核查核报和受灾群众临时安置、救助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此次强对流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务必在岗在位、严阵以待、靠前指挥,及时研判各类灾情以及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处置。要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雨情、汛情、灾情和相关应对情况,为领导掌握情况、评估形势、决策指挥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