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贾佳 陆征 记者李艮春)近日,保定市出台《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优惠政策(试行)》,为服务对接雄安新区,加快推进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实验区建设,实现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市财政每年设立5000万元的人才发展专项准备金,用于保障保定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所需各类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将给予50万元至2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对领军人才带技术、成果、项目来该市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领军人才来该市创办企业,给予减免租房费用及厂房租赁补贴的优惠政策。高层次人才薪酬待遇,用人单位应按照“高于原创业地”的原则商定。鼓励企事业单位以考察讲学、项目聘用、研发合作、专题培训、学术会议等方式,发现和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用人主体10万至30万元奖励资助。
高层次人才带技术、成果、项目来该市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经评估认定后给予不超过自住房购房款25%的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租赁住房的,经评估认定后5年内给予每月1000元至5000元租房补贴。此外,高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在保定市就业,子女入托、入学,由有关部门予以妥善安置,就医享受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