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永义 刘瑞)为保证中介机构公平参与项目评审,近日,邢台市财政局出台了《邢台市财政局项目抽签实施细则》,对工程类评审项目实行抽签管理。按照该实施细则,工程类评审项目,送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从所有报名中介机构中依据报备专业抽取;送审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从所有入围甲级中介机构中依据报备专业抽取。
该实施细则规定,中介机构当日只能获得一个项目的审核权利,中签后不得参与其他项目的抽签。项目抽签后,中介机构单方面毁约的,出现一次,取消三个月项目抽签报名资格,出现两次,取消合同期内项目抽签报名资格。另外,该实施细则还对弃权或回避、取消项目抽签报名资格等事项做了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