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与张建伟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与张建伟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张建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特公告通知《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张建伟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张建伟
2018年5月28日
公告清单
贷款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借款人名称 迁西县昌顺矿业有限公司
担保人名称 迁西县昌顺矿业有限公司、迁西县渔户寨福珍全六顺矿业有限
公司、唐山市曹妃甸区汇通管业有限公司、马连仕、李振远、
韦延双、谷香居、马连利、邢桂芹
剩余本金(元) 49,000,000.00
利息合计(元) 13,986,794.79(截至2018年1月31日)
诉讼费用(元) 323,027.35
债权总计(元) 63,309,8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