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长城论坛

公办幼儿园收取捐赠费 “被自愿”实质仍为乱收费

视觉中国

近年来,一些城市出现了家长被迫“自愿”交一定数额的捐赠费后,孩子才能入公办幼儿园的现象。这些捐赠费每年少则数千,多则数万,给幼儿家庭造成较大经济负担。

面对舆论质疑,重庆某区一位幼儿园园长表示:保教费收费标准太低,幼儿园相当于“亏本办学”,临聘人员工资发不出,收捐赠费是不得已。这些钱幼儿园自留60%,其余40%上交区教委统筹使用。(5月28日《半月谈》)

按照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可见,这种与入园直接挂钩的非自愿捐赠费,是典型的乱收费,属严重的违规行为。

幼儿园为何会“亏本办学”?临聘人员发不出工资又是什么原因?若是收费标准太低,可按《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提标后名正言顺地收。这套程序没有走,或者走不通,就以“捐赠费”掩盖乱收费,实质上是上下合谋偷换概念。而教委参与乱收费“分肥”,不仅未改其违规的性质,更当“罪”加一等。(常金沙)

2018-05-30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6165.html 1 公办幼儿园收取捐赠费 “被自愿”实质仍为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