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关于对我公司持有的
北京宏源循环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优先级份额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22日。
联系人:沙先生、刘女士、刘先生
联系电话:0311-88612090、88611732、88611090
邮件地址:liuzaoqian@coamc.com.cn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83号东方大厦20层
邮编:05000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311-88612093(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311-83050717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电话:0311-87908420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22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18年5月15日
债权名称所在地币种本金利息 担保情况 当前资
产状况
我公司投资北京宏人民币23000万元3737.5万元委托贷款担保情况:1、西安债务人
的对北京宏源循环(截止2018天可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中
源循环能源能源投年3月20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出具宏新能
投资中心资中心不可撤销承诺函(差额还款源科技
(有限合伙)(有限合补足承诺);2、库国华连带有限公
优先级份额伙)位于责任保证;3、西安天可华司为项
(该有限合北京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沈目公司,
伙企业将银行委丘生物质发电项目固定资处于在
包括优先托贷款产抵押及应收账款质押;建状态。
级份额在债务人4、西安天可华能源科技有西安天
内的40700(西安中限公司以其蒲城生物质发可华能
万元资金委宏新能电项目固定资产抵押;源科技
托银行贷款源科技5、西安天可华能源科技有有限公
给西安中宏有限公限公司以其对西安中宏新司(债务
新能源科技司)位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0%股人的母
有限公司)西安市权(2700万元)质押;6、西公司)维
安中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持经营。
司以其拥有的山东博兴、徐
州天安、徐州华裕干熄焦
项目固定资产抵押及应收
账款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