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琳哲)5月10日,记者从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获悉,第十二届“河北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群体)”评选活动即日启动。评选活动的推荐范围是: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非因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事迹突出、在全省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各地所推荐人选须符合《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规定条件,且为当地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公民都可以向当地县级综治办、见义勇为工作协会推荐候选人,由县级综治办、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审核后,逐级上报。驻冀部队由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推荐。候选人推荐时间截至201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