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芳 见习记者董达)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我省将在雄安新区、省内5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6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范围包括:雄安新区;石家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承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5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廊坊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山曹妃甸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等6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在此次改革试点中,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包括设立可录光盘生产企业审批等5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包括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审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审批)等2项;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包括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21项;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事项,包括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等39项;加强对特定活动的市场准入管理的事项,包括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审批等34项。
据悉,此次“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组织实施阶段为2018年3月16日-9月30日,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研究优化办事流程、缩减自由裁量空间、提高工作效率的措施办法。对改革涉及的所有事项,特别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各级各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制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配套措施,明确监管内容、监管标准、监管手段,形成制度文件,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