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镡立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要求,近日,承德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承德市公安局将依法严厉打击影响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全市治安环境,切实提升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据了解,承德市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扫恶务净的方针,长期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市公安局表示:黑恶犯罪分子必须立即停止不法侵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危害社会的黑恶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将坚决将其缉捕归案,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负案在逃的黑恶犯罪嫌疑人家属和亲友要深明大义,积极规劝在逃黑恶犯罪人员自首。凡包庇、窝藏、通风报信,使犯罪人员逃避法律追究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承德市公安局号召市民积极参与到这场斗争中来,主动举报和揭发各类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和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承德市公安局举报电话为0314-2181111,举报邮箱:139324941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