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 河北唐山曹妃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河北唐山曹妃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河北唐山曹妃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18 年1月10日
序号主债务人债权本金金额保证人或抵质押物名称
(人民币元)
序号主债务人债权本金金额保证人或抵质押物名称
(人民币元)
1唐山市曹妃甸区京盛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15,000,000.00菏泽盛翔投资有限公司、王春生、刘振国
2唐山曹妃甸区栈泉贸易有限公司16,000,000.00唐山曙光大生水泥有限公司、刘晓兵
3迁西县宝丰商贸有限公司8,000,000.00迁西县龙腾工贸有限公司、李贺玲
4迁西县龙腾工贸有限公司8,000,000.00迁西县为一矿业有限公司、范云霞
5迁安市力硕商贸有限公司15,000,000.00迁安市军丰工贸有限公司、杨明、王静、
王艳玲、王艳丽、李冰杰、王全
6唐山典实建材有限公司2,200,000.00唐山曹妃甸区和旺彩钢制品有限公司、卞忠永
7河北省国营柏各庄农场第十农场2,200,000.00国营柏各庄农场第四农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