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广告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衡水华安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衡水华安房产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2016邢银转字01-11),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以下债权(详见以下债权转让附表),已于2017年11月29日依法转让给衡水华安房产置业有限公司,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所有相关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给衡水华安房产置业有限公司。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衡水华安房产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衡水华安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衡水华安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2018-01-19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5865.html 1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衡水华安房产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