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会民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武国土资告字[2018]01号

经武邑县人民政府批准,武邑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六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见附表)

受让者须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2017-49号地块地上有建筑物,土地竞得者按评估价格对承建者予以补偿)。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须知。申请人于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2月6日,到武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6日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缴纳公开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2月6日17时前确认其公开竞买资格。

五、该六宗地块将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含税费),挂牌的加价幅度为壹万元或壹万元的整数倍。

六、该六宗地块均设有底价。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主持人宣布成交。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主持人宣布不能成交。

七、公开挂牌的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9时至2018年2月8日15时,地点为武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出让金。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我局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受让人必须缴清成交总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合同约定迟延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交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武邑县宁武路南侧

联系电话:0318-5736102 联系人:贾建英

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武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号。

武邑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10日

无标题

宗地编号宗地面积规划用途出让年限 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 绿化率竞买保证金 宗地位置

(平方米) (年) (万元)

2017-4998 商业 40>1且≤35武邑县腾达北大街道路红线以东

2017-513889.34 工业 50≥1 ≤40% ≤15%12武邑县106国道、国有地以东

2017-5212838.66 工业 50≥1 ≤40% ≤15%35武邑县河钢路以南、中恒晟元光热科技有限公司以西

2017-5311427.64 工业 50≥1 ≤40% ≤15%30武邑县106国道、河东云齐村村地以东

2017-5448103.77 工业 50≥1 ≥40% ≤15%130武邑县河钢路以南、中恒晟元光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东

2017-5533264.04 工业 50≥1 ≥40% ≤15%90武邑县兴旺路、吕村村地以南

其中2017-51号地块分别根据武国用罚字(2017)第09号处罚决定书己将地上违法建筑物没收为国有资产。此宗地块没收的国有资产,地上附着物按县财政局的处置意见与土地一并出让。

2018-01-10 武国土资告字[2018]01号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4977.html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