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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集体生活规范教育问题审视与策略建构 2026年04月02日

□王琦

幼儿园集体生活规范是维持班级秩序、保障教育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准则。然而,当前实践中存在目的偏离、方式不当、结构失衡等问题,将规范异化为管理工具,忽视了幼儿的主体性和发展规律。本文基于对幼儿园社会规范类型的划分,聚焦集体生活规范,深入剖析其在教育目的、教育方式及班级规范结构上存在的具体问题。在此基础上,从教师观念更新、规范内容精简、幼儿参与制定及教育方式区分四个维度,系统阐述了开展集体生活规范教育的有效策略,旨在促进幼儿从他律走向自律,实现规范教育的育人价值。

引言

为了保障幼儿一日活动的有序进行,维护集体生活的秩序,幼儿园集体生活规范应运而生。研究者在开展社会规范教育文献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幼儿园班级规范教育的实际,以规范的性质为分类维度,将班级日常规范分为四类:一是道德规范,涉及是非对错,如不能打人、不能偷拿他人物品,具有普适性和严肃性;二是合群性规范,核心是同伴交往规则,如轮流、协商、分享,是幼儿社会性发展的基础,具有可协商性;三是集体生活规范,是为了维护园所和班级秩序而制定的规则,如排队、安静倾听、按要求收放玩具,具有一定的情境性和灵活性;四是安全健康规范,旨在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如饭前洗手、上下楼梯不推挤,具有普适性和不可违背性。

幼儿园集体生活规范教育存在的问题审视

通过研究者对幼儿园教育现场的观察与分析,当前集体规范教育在实践中暴露出以下四方面突出问题:

一、教育目的偏离,将集体规范作为控制和管理幼儿的手段

教育目的的偏离是当前幼儿园集体生活规范教育中最核心、最为突出的问题。社会规范教育的根本导向在于“不教”,即幼儿能够在无需成人提醒与监督的情况下,自觉遵守规范,实现规范的内化。然而,观察发现,不少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将规范教育异化为控制幼儿、便于班级管理的工具。这一倾向突出表现为教师设置了大量不必要的集体规范,例如要求幼儿吃饭时一个挨着一个坐、进餐时不得说话、以举拳头代替盛饭示意等。更为严重的是,教师往往忽视此类规范的灵活性,仅强调规则本身,却未能向幼儿解释其背后的意义,导致幼儿将规范泛化运用于生活情境中。访谈中,多名幼儿表示即使在家庭中要求盛饭时也不能说话,甚至父母亦应遵守这一规则。此类不合理规范的制定,背离了规范教育的育人本质,亟须加以反思与调整。

案例1:请你站在红线上掖裤子。冬季户外活动前,大班幼儿喝完水后,老师说:“站在红色的线上把裤子揶好,准备户外活动!”研究者基于观察提问教师:“为什么揶裤子时要站在红色的线上?”教师说:“因为如果不站在红线上,孩子们就会到处乱站,有些时候会堵塞通道,还显得屋子里很乱。”

这一案例典型地反映了一日活动中教师实施集体生活规范的方式。事实上,大班幼儿已初步具备判断环境安全与否的能力,教师应引导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不影响他人的位置掖裤子,而非强制要求其固定在某一位置。然而,教师出于便于管理的考虑,追求整齐划一的秩序,反而忽视了引导幼儿观察环境、做出合理判断本身所蕴含的教育价值。

二、规范性质混淆,忽视集体规范的灵活性

不同类型的社会规范具有各自的功能与适用范围,这决定了教师在开展规范教育时应采用差异化的手段与策略。集体生活规范旨在维护幼儿园及班级的日常秩序,其制定依据具体情境,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与可变性,理应允许根据对象、环境的变化进行适度调整。

从教师对幼儿执行规则的要求程度来看,以“必须遵守”为导向的规则执行比例高达75.97%。其中,集体规范要求必须遵守的比例为79.2%,仅次于健康安全规范(93.3%)与道德规范(92.3%),远高于合群性规范(59.3%)。这一数据进一步印证了教师对集体规范的“固化”与“道德化”倾向,即未能根据时间、环节等因素灵活调整规范要求。

案例2:吃中饭环节,老师请孩子们一个挨着一个坐。可可和乔乔是一对好朋友,想吃饭时坐在一起。但洗完手后,他们发现第一排只有一个位置了。于是两人直接走到了第二排相邻而坐。老师看到后提醒:“一个挨着一个坐,这儿还有一个空位置,可可你坐到这里来!”可可很不情愿地站起来坐到了第一排。

案例中,可可出于情感需求希望与好友相邻而坐。然而,教师将“一个挨着一个坐”这一为方便分餐而设定的集体规范置于首位,忽视了幼儿的情感需求,未允许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该规范虽具情境性与灵活性,却被教师僵化执行,剥夺了幼儿在规则框架内自主选择的机会。此类教育方式不仅无助于幼儿理解规范的意义,亦可能削弱其对规则的内在认同。

三、班级规范结构失衡,集体规范比重过高

就幼儿长远发展而言,合群性规范教育的重要性远高于集体生活规范。合群性规范的学习是幼儿道德观念初步形成的基石,也是其开展人际交往、逐步适应社会生活的重要途径。然而,在一日活动中,教师对合作、分享、互助等合群性规范的关注明显不足,通常仅在幼儿之间发生较为激烈的冲突时才会介入引导。研究者在观察中记录了一日活动中教师规范提醒的出现频次,结果显示,出现频率最高的内容多为集体生活规范,如“排好队”“发言时请举手”“把玩具收整齐”“不要在教室里跑”等。此类规范虽有助于维持秩序,但其高频出现挤占了合群性与道德规范教育的空间,导致班级规范教育的结构失衡,削弱了规范教育在促进幼儿社会性发展方面的整体作用。

四、教育支持策略单一,负向手段主导

教师开展规范教育可运用的方式较为多样,主要包括说理讲解、示范榜样、点名提醒、隔离惩罚、故意忽视、合作讨论、表扬奖励等。理想的规范教育应根据规范类型与幼儿发展特点,综合运用多元化的教育策略,以实现规则意识的内化与行为习惯的养成。然而,班级观察统计显示,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存在明显的策略偏好与方式失衡。

从各类教育行为的发生频次来看,点名或匿名提醒等直接暴露方式占比最高,达41.7%;隔离、剥夺等惩罚性手段次之,占比27.2%;而说理讲解(10.54%)与合作讨论(7.4%)等正向引导方式占比显著偏低。这一数据表明,教师倾向于采用具有威慑力的负向教育手段,因其能够在短时间内见效,符合班级管理的即时需求。然而,此类方式忽视了幼儿对规则意义的理解与内在认同的建构,不利于规则意识的真正形成。

幼儿园集体生活规范教育的实施策略

一、更新规范教育价值观念,在习惯养成与情感关怀之间寻求平衡

教师对集体生活规范的过度依赖与不当使用,表层原因在于保障班级秩序、提升管理效率的现实需求,但通过研究中的进一步深层剖析可见,其根源在于教师对社会规范教育的价值判断存在偏差。在开展集体生活规范教育时,教师往往将“班级整体有序”与“幼儿习惯养成”置于优先地位,为实现这两重目标,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幼儿的真实情感需求与年龄发展特点。加之园所内部经验的代际传递,一些本不合理的集体生活规范被沿袭为“常规”,逐渐固化为难以撼动的教育惯习。

二、系统梳理班级规范现状,删减不必要的集体生活规范

在重塑社会规范教育价值判断的基础上,教师应对班级现有的集体生活规范进行全面梳理与审慎分析。研究显示,当前幼儿园班级中约三分之一的集体生活规范存在不必要甚至有害的倾向。例如,要求小班幼儿排队时站得笔直、在游戏活动中抑制兴奋的叫喊、座位安排必须一个挨着一个、掖裤子时须站在特定红线上、小椅子需紧贴桌腿摆放等。此类规范多以追求整齐划一为目标,忽视了幼儿在执行过程中可能承受的精神压力,不利于营造宽松、自由、支持性的班级氛围。

三、引导幼儿参与规范制定,在共同建构中形成班级公约

赋予幼儿规范制定的参与权,是提升社会规范教育质量的重要策略。在四类社会规范中,除道德规范与安全健康规范因其普适性与严肃性不具备可协商性外,合群性规范与集体生活规范均可纳入幼儿参与制定的范畴。研究者通过现场观察与个案分析,对幼儿自主制定规范的活动进行了深入探究,初步提炼出“三步走”的实施路径。

第一步:将规范制定还原为问题解决。在开展中、大班幼儿自主制定规范活动的初期,研究者发现幼儿难以理解“规则”这一抽象概念,他们在讨论中更多指向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基于社会规范本身源于人类解决社会交往问题的历史过程,研究者将规则制定活动重新定位为“问题解决”的过程。

第二步:构建“制定—试用—筛选—调整”的动态循环。在规范制定初期,教师组织幼儿开展小组讨论,鼓励其就某一问题提出多种解决方法。当幼儿因观点不同产生争论时,教师并不急于评判对错,而是引导幼儿将所有想法记录下来。随后,教师请幼儿将记录方法的图卡张贴于墙面,鼓励其在一日生活中逐一试用。

第三步:以共同约定实现从他律向自律的转变。共同约定是规则制定的总结活动。在规范经过充分讨论、试用与筛选后,教师组织全体幼儿参与签署公约仪式。每位幼儿在最终形成的公约上贴上自己的照片或按下手印。这一具有仪式感的活动,既是对规范约束性的郑重确认,也是对幼儿作为规则主体地位的尊重表达。它传递了一个核心信息,即规则并非来自外部的强制,而是源于自我的承诺。当幼儿以主体的身份参与到规范的制定与约定中,他们在规则面前便不再是被动接受监督的“他律”者,而是能够主动调控自身行为的“自律”者。

四、区分教育方式,体现集体生活规范的相对独立性与年龄适宜性

在开展集体生活规范教育时,教师应有意识地区分其与道德规范、安全健康规范、合群性规范之间的差异,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教育方式。集体生活规范具有普适性有限、严重性不高、灵活性较强的特点,其制定与执行往往依托于特定的时空情境。因此,教师在教育实践中需将规范的具体要求与其所适用的情境相对应,引导幼儿理解:集体生活规范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而是适用于特定场所或活动环节;当场所或情境发生变化时,规范本身也应随之调整。这一认识的确立,有助于避免集体生活规范被“道德化”或“强制化”的倾向,防止幼儿形成机械服从的行为模式。

参考文献:

1.刘焱.幼儿教育概论[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999:134.

[本文系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一般课题“幼儿园不同类型社会规范教育的实践研究”(课题编号:CIDB21298)的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10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