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建卫)春节临近,保健食品迎来消费高峰。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公众科学识别、理性选购保健食品,有效防范消费欺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春节保健食品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远离虚假宣传和非法营销。
三地市场监管部门明确指出,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的作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且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消费者切勿轻信所谓“速效”“根治顽疾”“药到病除”等夸大或虚假宣传。如患有疾病,应严格遵循医嘱进行治疗,切勿因服用保健食品而擅自停药,以免延误病情。
选购保健食品时,务必认准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主要展示版面左上方的“蓝帽子”专用标志。该标志是国家对依法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的统一标识。消费者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核对产品的注册或备案号、产品名称、保健功能、生产企业等关键信息。坚决拒绝无标识、无注册备案号、无生产厂家信息的“三无”产品。
线下购买建议优先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商场、超市、药店等正规经营场所,并主动索要发票或销售小票;线上购买则应选择正规电商平台,注意保存支付记录、客服聊天截图等电子凭证。
切勿轻信朋友圈、私域微信群、短视频平台等来源不明的推销链接。
三地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提示消费者防范以下四类典型陷阱:
“免费”诱饵陷阱:以“免费体检”“免费领礼品”等为噱头,通过夸大健康风险、虚构产品功效诱导消费;
“温情”情感陷阱:陌生推销人员以过度关怀、上门服务等方式建立“信任”,再实施“亲情式”营销;
“权威”伪装陷阱:利用“假专家”“伪义诊”伪造资质,渲染病情严重性,推销所谓“特效药”或“专属方案”;
“网络”新型陷阱:直播间内使用“限时抢购”“国家补贴”等饥饿营销话术,或借助AI虚拟主播、“托儿”现身说法等手段进行虚假宣传。
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保健食品存在虚假宣传、非法销售等违法行为,消费者可立即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