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文婧)1月15日,记者从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5年,衡水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022,同比下降4.6%;PM2.5浓度3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8%;达标天数260天,比率71.2%,同比增加14天;重污染天数3天,同比减少4天。空气质量实现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浓度达到历史最低水平。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彬介绍了衡水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详细情况。2025年,衡水市生态环境局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严控扬尘污染,PM10年均浓度66.1微克/立方米,控制在二级标准(70微克)以下。完成了234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臭氧浓度168.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4%。科学编制应急减排清单,实行差异化管控,纳入清单企业6164家。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388家企业纳入豁免清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220家高绩效水平企业,实施自主减排。对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小于100千克的452家小微涉气企业,不采取停、限产措施。13家重点项目工程、民生保障工程保障正常施工,既实现了污染物排放量的下降,又保障了企业基本运转。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组建督导帮扶组,根据空气污染成因,帮助基层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实现精准帮扶。通过运用涉气排污企业监管平台、分表计电、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综合分析企业生产设施、生产工况、环境质量等信息,运用大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技术,指导县市区核实、指导企业整改,大幅减少对企业的打扰。加强对工业企业、物流园区移动源的督导帮扶力度,指导22家企业开展清洁运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货车白名单管理制度,保障社会民生、医废处置、应急抢险等车辆通行。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抓好区域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协商企业减排,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减少本地源排放,避免出现“一刀切”。会同市相关部门优化运输结构,引导车辆绕行。开展重型车执法检查,严肃处理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违规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行为。对秋冬季愈发明显的高值顽疾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现场指导,第一时间排查污染源,确保问题少发、不发,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张志彬表示,2026年,衡水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实施方案》,重点围绕优化结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移动源全链条整治、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扬尘精细化管控、面源污染治理、污染天气应对质效6大方面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修订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无遗漏,将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指导企业采取措施提升改造,争创更多的A、B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