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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静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5年11月04日

根据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静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编号:CIAMC20250910001】,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河北静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现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静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河北静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北静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公告资产清单(基准日:2025年6月20日)

序号债务人名称资产所在地币种标的金额(元)担保情况

种类本金余额利息余额 债权总额

1邢台钰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债权邢台市人民币21490000.005401033.93 26891033.93抵押担保:张秀景名下位于邢台市桥东区红星街10号新华北小区公寓酒店3层360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保证担保:无

注: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余额及其他债权,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或以破产管理人认定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担保物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及担保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