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拥有的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23号综合楼4层、5层、6层房产对外租赁,现予以公告。
一、招租资产
房产地址规划用途建筑面积㎡ 现状备注
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23号部分商业、部分住宅4层2908平方米,5层2570平方米, 闲置1、房产为无证房产。2、房产来源:法院裁定以物抵债及资产转让。
综合楼4层、5层、6层6层1913.94平方米。3、出租房产面积以实际勘查为准。4、接受分层出租。
二、招租方式
(一)意向承租人需对拟租赁资产向我公司提交意向函或报价函等资料。
(二)租金需经我方审批后确定。
三、承租人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并出具相应承诺。
(二)承租人需承担租赁房产所带来的风险。物业、消防、维修、清洁、水电、网络、空调、燃气等在租赁期间经营资产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租赁: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招租资产之前的产权人及相关方;4、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 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租赁的主体。交易对象需按照人民银行关于反洗钱相关要求 提供相应资料。
(四)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前签署相关符合承租人条件的承诺书。
四、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招租有关异议和咨询。如有承租意向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
受理公示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8031446680.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郭先生,联系电话:0311-89291765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