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转让方”)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受让方”)签订的编号为bitc2025(or)-1951号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信托贷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担保权益等全部权益(含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费用等)依法转让给受让方,原合同内容不变。现转让方和受让方以联合公告的方式通知下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宜。截至本公告日,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相应还款、担保义务。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让方,现要求下列借款人、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相应的还款、担保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还款责任。
借款人名称贷款本金余额(人民币/元,借款合同及编号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及编号抵/质押物原贷款机构
截至转让基准日2025年5月30)
保定钟楼商厦有限公司248000000.00《信托贷款合同》(编号:bitc2017(lr)-11752号)保定国微商贸有限公司《抵押合同》(编号:bitc2017(or)-11753号)渤海国际信托
及有效的修订及补充《保证合同》(编号:bitc2017(or)-11754号)股份有限公司
保定钟楼商厦有限公司《质押合同》(编号:bitc2017(or)-11755号)保定钟楼商厦有限公司持有的保定国微商贸有限公司180
万元股权。股权质押登记号为:莲股质登记设字(2018)第
193号
保定龙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合同》(编号:bitc2017(or)-11756号)保定龙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保定国微商贸有限公
司120万元股权。股权质押登记号为:莲股质登记设字(2018)
第157号
袁林、宫爱玲《保证合同》(编号:bitc2020(or)-2865号)/
何金生、谢超英《保证合同》(编号:bitc2020(or)-2866号)/
注:转让债权包含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及担保权益等,具体以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冀0606民初12230号民事判决书判项内容为准,截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的最终还款金额依照(2023)冀0606民初12230号民事判决书计算。
特此通知。
转让方: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B座22-23层;联系人:赵俊强;电话:0312-609556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联系人:王亮;电话:0311-89637055
1.北二环999号鑫丰装饰家具广场1号楼101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17)保定市不动产权第0020601号;2.北二环999号鑫丰装饰家具广场1号楼201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17)保定市不动产权第0020602号;3.北二环999号鑫丰装饰家具广场1号楼301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17)保定市不动产权第0020603号;4.北二环999号鑫丰装饰家具广场1号楼401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17)保定市不动产权第0020604号;5.北二环999号鑫丰装饰家具广场1号楼501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17)保定市不动产权第0020606号;6.北二环999号鑫丰装饰家具广场1号楼601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17)保定市不动产权第0020607号;7.北二环999号鑫丰装饰家具广场1号楼1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17)保定市不动产权第0020611号;
8.北二环999号鑫丰装饰家具广场1号楼地下室1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17)保定市不动产权第0020608号;
9.北二环999号鑫丰装饰家具广场1号楼地下室2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17)保定市不动产权第0020609号;
10.北二环999号鑫丰装饰家具广场1号楼地下室3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17)保定市不动产权第0020610号。